2023-12-27来源: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作者:廖兆慧浏览次数: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科院(教研室):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遴选一批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按照《湖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及奖励办法(试行)》(鄂教科院【2022】5号)要求,对2021年立项的95个湖北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改革实验项目开展了结项评审。
本次评审活动于10月16日启动,按照自愿申请、材料初审的原则,共收到有效结项项目67项。12月13日,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67个申请结项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出优秀等次20项,合格等次41项,6个项目不予通过。12月18日—22日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现将评审结果予以通报(见附件)。
上一篇:关于2023年“湖北好课堂”展评活动获奖名单的通报下一篇: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