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1来源:作者: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各地(学校)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将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1日至5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评审结果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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